【灯具灯饰网2016年11月15日网讯】 祺景光电(831240)周五发布通知布告称,公司在2016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上海监管局”)《关在对祺景(上海)光电科技股分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》。被监管事项以下:2016年7月8日,祺景光电收到飞利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市静安区人平易近法院对公司提告状讼的《应诉通知书》,要求公司付出货款1296.76万元和过期背约金,并承当诉讼费用。祺景光电未对上述重年夜诉官司项和时表露,直至2016年8月9日才予以通知布告。上海监管局认为上述行动背反了《非上市公家公司监视治理法子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划定。按照《非上市公家公司监视治理法子》第五十六条、六十二条的划定,决议对祺景光电予以警示。